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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木工工程承包合同

时间: 小龙 合同模板

工程承包合同是指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和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明确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对于装修木工工程承包合同 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装修木工工程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装修木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一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有 ,现委托乙方对该卖场 木工工程 部份进行广告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木工 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贰拾天内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下的5%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三个月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 半 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若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九、单价 室外铝塑板招牌 室内基层打底 室内铝塑板 室外铝塑板包柱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木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木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

2、工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的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乙方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员的管理。

第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预定:

1、石膏板吊顶 XX元/㎡

2、灯带 XX元/㎡

3、中空密度板造型线条 XX元/m

4、背景墙大芯板打底 XX元/㎡

5、面板柜子 XX元/㎡

6、窗帘盒 XX元/m

7、做假梁 XX元/m(40分以上)

8、包门套 单面 XX元/m 双面 XX元/m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对于双包的工种,材料进场甲方预支材料款给乙方

2、按工程进度给于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

3、各工程完工以前付到造价的70%

4、工程竣工(业主验收)付到造价的100%

5、甲方未按工程进度支付的,乙方有权停工

第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 符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单)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

甲方签字(盖单): 乙方签字(盖单):

日期: 日期:p副标题e

装修木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 1 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整体工程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 2 条 本分包合同承包范围:按人工报价清单的工程项

第 3 条 承包方式: 清包工(包工不包料)

第 4 条 合同工期:

4.1 本项目施工期: 年 月 日 止。

4. 2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双方确定本分包合同施工的详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保证每区段工作和整个分包工程按时完工,任一区段工作的延误都应被视为工期延误。

第 5 条 合同价款

5.1 本工程合同款单价:按人工报价清单(不含税价)

5.2 工程量计算原则:实际面积或人工报价清单说明

第 6 条 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6.1 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建设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建设方的验收标准要求)。

第 7 条 甲方责任:

7.1 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装修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7.6 协调本分包合同范围内分项工程施工与其它工序施工之间的关系。

7.7 及时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指令、批文、图纸洽商等有关工程文件。

7.8 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办理验收手续。

第 8 条 乙方责任:

8.1 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8.2 按设计质量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根据甲方月、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8.3 施工前先做样板,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8.5 明确工地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件说明。

8.6 负责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7 乙方如果施工中途故意停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费已完成工程量的所余工程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8.8 乙方如果中途自动退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并保留对其追查法律责任的权力。

8.9 分包方负责施工所用工具(含各种电锯及锯片、各种电钻及各种型号电钻头、云石机及云石机介片、各种型号的开孔器、铝合金靠尺、介刀介刀片、施工用手套、沙纸架、沙纸打磨机、切割机、磨机)及所用的电线、地拖线等,并保证所用工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形象要求及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

8.10 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11 每天下午下班时乙方必须清理现场卫生,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8.12 负责配合甲方对本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的编制。

第 9 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9.1 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9.2 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达到建设方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应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 10 条 工程款支付:

10.1 本分包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月进度付款。

10.2 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支付已完成工程量 %工程款,余款完工验收合格付到 质保金 保质期两年满后结清余款;

10.3 保修期两年。 竣工结算时留 5 %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第 11 条 违约:

11.1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指令、确认、批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

11.2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建设方工程质量要求、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3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 12 条 安全及文明施工:

1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备相应的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 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12.3 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 13 条 工期、质量约定:

13.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乙方不预缴纳的,甲方有权利直接在乙方工程合同款里扣除作为拖期罚款。

13.2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分包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建设方的规定或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拆除、剥离及重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支出以及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 14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款结算后即告终止。

第15条 合同份数

15.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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