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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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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已经在城乡普遍推行,那么对于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本装饰装修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装修施工地点: 房子结构: ,楼层情况: ,施工面积(约): 平方米。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

装修施工内容: 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设计施工图和工程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包括工程进行中的部分工程调整和整改);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必须涉及的室内、室外的全部装修,如室内电改造铺设工程施工;店面门头的制作,地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灯具安装;柜台、收银台制作安装,室内形象墙制作安装到位,垃圾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见附件一:《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工程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整。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项目、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超过此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在工程施工期间,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7至12天)。

关于甲方职责的约定:

甲方应指定1-2名人员为本次工程的甲方负责人员,以便监督和配合乙方的工作。 由甲方代表负责协调相关各方并确保乙方顺利施工。

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的现场交底,并提供图纸一套。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甲方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的协调工作。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时,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和竣工验收。

施工期间管理机关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支付,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指示下发生被管理机关罚款由甲方支付。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从业资格审查表。

乙方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提出的赔偿。如施工人员受伤则由包工负责人承担。

乙方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施工和管理。

乙方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的疑议,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在针对协议标底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得在工地内和易燃易爆品附近吸烟。 严格执行公司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和污染环境。如工程现场有留用的设备和陈设,应采取保护,保证室内外上下管道的畅通;每天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整理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的垃圾每天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垃圾外运和堆放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如甲方出现该项目已不能顺利开点,甲方应发放乙方在这个项目上的人工考勤工资。 材料供应的约定:

乙方完成主要材料采购或全部材料的采购,乙方应按时提供甲方需要的材料。

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工程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到现场审核; 为保证材料和施工质量,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的施工现场。

甲方如发生乙方提供的材料、由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仍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出据联系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乙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装修,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一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对方。

当出现由乙方供应的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

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自带的本工程施工必须的工具设备,并要保证施工机器设备的安全性和良好实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因工具产生的损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以及办理现场出入证的费用由包工负责承担。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本工程由甲方设计,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甲方无权擅自更换乙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如甲方已确认并使用了乙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甲方不得以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壹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或由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问题,乙方无条件的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使用不当造成损坏,致使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可酌情收费。

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 年的保修。乙方应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及时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解决问题,甲方自行解决的,则甲方另外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总工程总价1%的违约金。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责任,甲方只向乙 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

协议,解除本合同并承担相应费用。

附则: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 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如发现违规,原合同立即失效,并惩罚转包方。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条款

甲 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41号5层 联系电话:028-87427979

乙 方: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下述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成都及周边县市,以乙方指定为准;

1.2 造价:¥ 800元/米,大写:捌佰元整(构造见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注:(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包运费;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 ) 种方式提供:

2.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 月 日,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

2.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设计费由 方支付(此费用 在工程价款内); 2.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甲、乙双方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定《物品清单》; 3.2 开工前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3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3.4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5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的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p副标题e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4.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3 严格执行当地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4 保证施工现场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管理部门的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 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5.2 合同签订后,若因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拆除费。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6.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到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7.3 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7.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 ) 项标准执行: (1)《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 其他规定:

8.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 可向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 如不服调解,由甲乙双方同意的工程检测机构签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

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 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 :工程验收单)。

9.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 )。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 )支付工程款:

方式一:

(1)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占工程总额的 %,

即人民币 ;(小写: 元);

(2)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占工程总额的 %,

即人民币 ;(小写: 元);

(3)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笔工程款,占工程总额的 %,

即人民币 ;(小写: 元);

(4)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四笔工程款,占工程总额的 %,

即人民币 ;(小写: 元);

(5)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三天内支付工程全部尾款,占工程总额的5%,即人民币 ;(小写: 元)。 方式二:

10.2 工程验收合格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 :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0.3 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收款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1%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2 工程未验收合格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1.3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有乙方承担。

11.4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 ) 种方式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约定

1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 甲方 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在工程款内);

13.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附则

14.1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14.2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4.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合同附件: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工程验收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结算单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2.3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约计:人民币贰万柒仟捌佰零玖元整,¥27809元,包含材料款以及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6 工程验收

6.1 竣工验收

6.1.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6.1.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6.1.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6.1.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1.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6.1.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7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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