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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时间: 小龙 合同模板

在建筑行业装修施工时比较常见的,那么室内装修施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室内装修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造价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住房结构:房厅

4、 建筑面积:,施工面积: m。

5、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 总价款:¥元,人名币(大写):元。 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

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税 金: 元,其他费用: 元。

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质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生效。

8、 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居,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居、陈设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他协助义务。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监理,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双方同意以《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五、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C、D、E、F条款原因造成乙方的的损失;A、不能按期、按时供时供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由10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反工;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F、变更设计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的浪费;G、逾期验收;H、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质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I、非乙方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

2、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两年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

C、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

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处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签订的图纸施工安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减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第一通知时间爱你为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工程尾数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竣工图,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预付工程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的 %加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

3、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已实际验收。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据、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一、装饰工程报价单

二、设计施工图纸

三、补充协议(甲方代表签字和乙方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除合同条款及以上补充内容外,其它任何口头承诺均不作为施工、结算的依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范文二

发包人: 承包人:

手机: 委托代理人: 公司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施工图)。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详见预算清单)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详见预算清单)

1.4 工程期限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为:大写:( )元,小写:( )元。 (详见预算书)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2.1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注:图纸在发包人签约付款后提供),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项费用不在工程合同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清理出室内物品,以便不影响施工。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负责相关费用。

3.3 负责协调与物业公司的相关手续及费用(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负责协调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如需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施工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竣工验收。负责自备材料按工程进度进场。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影响邻里居民的作息及环境污染。

4.3 切实保证居室内给、排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签字确认变更联系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主体材料(电线、水管、板材、油漆),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如气候等)。

(3)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浙江省装饰装修地方标准 DB33/1022 — 执行。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单。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9.2 未竣工验收,发包人自行入住视作验收合格。

9.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他相关工程保修期为2年。(自备材料,自备成品除外)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合同生效后,双方约定,发包人按以下方式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35%):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 年 月 日(木工进场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35%):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 年 月 日(油漆工进场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25%):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次:安装工程开始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5%):________________元。

10.2 工程安装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决算书。发包人在接到决算书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利于安装工程展开。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
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11.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3天承包人有权采取停工措施。

11.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12.1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2.2 由有关部门调解;

12.3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几项具体规定

1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小区内指定地点。(如小区内无指定地点,垃圾须运至小区外,则属于二次清运,二次清运费由发包人承担) 13.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外屋新锁,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附 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发包方认可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4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室内装修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见附件)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本工程以包设计(如有)、包工包料、包税金、包场地清理、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保修、包材料保管、包产品保护、包全部措施项目等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2、结算方法:工程量按照甲方确认的竣工图纸、图纸变更及现场签证进行计算,套用:

(1)装饰部分执行 ,按工程所在地区类别计费,利润和其他措施费按中间值计算,税前下浮 %;

(2)水电安装部分执行 ,按工程所在地区类别计费,不计预算包干费,利润和其他措施费用按照中间值计算,税前下浮不低于 %;

(3)土建部分执行 ,按工程所在地区类别或计费定额计费,不计预算包干费,利润和其他措施费用按照中间值计算,税前下浮不低于 %;

(4)以上1-3项的主要材料价格及独立费按合同附件中的主要材料价格及独立费中标价格进行结算,若该附件未列入的主材,其价格须由乙方在施工前提供三家报价报送甲方审核部门确定后方能作为结算依据,经甲方审核确定后的主材不下浮。辅材材料价差按 市建委有关文件调整。

3、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

4、甲方认为部分价格比较昂贵的装饰材料或灯饰可采取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方式,甲方供材结算方法如下:甲供材料不参与取费,乙方仅按照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总价的1.5%收取采保费,采保费计入独立费不参与下浮并计取税金。甲方供应的材料在乙方签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发现已遗失或损坏,该部分费用在工程款中抵扣。

5、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

第四条 工期

(一)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最终验收之日止,共计 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不可抗力因素。p副标题e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应达到 优良。优良标准为:

因乙方有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优良。

(二)验收

1、验收标准: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验收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或甲方提出的有关技术指标要求,相应的材料质检报告。

3、乙方应于将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双方同意选择第 款)

(一)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详见附件):

1、甲方将材料及设备送到,并提交列明材料品种、规格、颜色、材质等清单,由乙方签收。

2、乙方验收并签收甲方提供的材料后,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发现遗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必须对所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

4、甲方提供材料的供应时间、数量必须与工程进度相符。

(二)由乙方购买及提供的材料及设备(详见附件):

1、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乙方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负全责。主要装饰材料及主材价格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2、乙方提供材料的,应向甲方提交列明材料品种、品牌、规格、颜色、材质等的清单,经甲方代表核实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变更或代用其它材料的,应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同意并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第七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其中设计费 元,施工费 元。当工程项目变更较大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对工程预算总造价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工程预算总造价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

(二)付款方式

1、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时,经双方签证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即 元作为预付款。

2、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时,经双方签证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即 元。

3、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时,经双方签证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至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即 元。

4、工程竣工后 10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结算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合格和结算手续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

5、余款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确认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项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结清。

6、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乙方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7、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者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最迟不得超过发现之日起三日),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单位作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并及时将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3、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并送达给乙方,乙方才予实施。

4、若由于甲方变更、修改设计,造成工程预算总造价增加,经甲方签证确认后按实际工程造价结算。

第九条 保修期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 二 年,保修期自工程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最终验收之日起计。

2、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保修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完毕。若乙方拖延维修的,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修,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鉴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6、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10、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二个月内完成结算。

(二)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网络图和施工技术措施和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材料进场,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证开箱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

6、于每月 日前及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12、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装修标准的质量问题及工程隐患而甲方在验收时没能发现的,由乙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免费整改。

1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15、甲供材料损耗率必须在定额范围内(具体定额范围在附件中约定),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

16、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必须在2日内撤离施工场地。

17、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签证时,乙方应至少提前4个工作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工程部、审核部及乙方共同现场验收签证,并在签证单中签名确认方为有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2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不按以上要求的事后补签,甲方可不予以认可及结算,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18、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

19、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二个月内完成结算。

20、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回给甲方。

21、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二《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时,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良的,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9、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0、甲方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11、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 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2、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3、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虚报工程款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5、甲方在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乙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资料等的著作权归属甲方。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7、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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