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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转让合同

时间: 新华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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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转让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鉴于甲方承是本协议附件一所列X的注册商标(以下简称该商标)的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人,并且甲方同意将该商标的所有权依法转让给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该商标转让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标定义

本协议中的商标指的是协议附件一(略)所列X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详见附件二(略)。

第二条甲方承诺与保证

一、甲方保证其是该商标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保证该商标无任何法律瑕疵(质押或被司法查封),并保证与任何第三者对该商标不存在权属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

二、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不在其生产经营中继续使用该商标。

三、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未曾许可第三人使用或独占使用该商标。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办理该商标权的更名手续。

第三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一、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所有转让费用。

二、乙方保证自己符合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的有关条件,具有行为能力,能够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三、乙方承诺按国家的规定依法使用该商标,维护该商标声誉。

四、本协议生效后,该商标的续展登记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承诺在使用该商标过程中不得使用甲方名称。

第四条商标转让费

一、双方议定该商标的转让费为_____元人民币。

二、双方同意上述之转让费按下列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转让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指定的帐户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未及时通知该项变更而造成的任何迟延支付,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四、该商标转让后的续展注册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商标转让变更手续

一、本商标转让后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的变更登记事宜,由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办理,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二、该商标转让后在依法办理变更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直接和可以预见的损失。

二、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转让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费用的_____%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全部不履行、部分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双方免责;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损失;未采取措施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

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在该事件结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出示相关证据。

第九条补充和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以及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附件的解释、效力和补充,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协议附件

一、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

一、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二、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一、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变更登记备案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商标转让合同篇2

受 让 方(甲方):

转 让 方(乙方):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所涉及的被转让的商标详细资料如下:

1、商标图样:

2、商标注册号:

3、商标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第 类;

5、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商品截止)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同意将本合同涉及商标的全部权利有偿永久性转让给甲方。

2、乙方保证该商标为有效商标及上述商标资料的准确性,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权。

3、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告知,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所有与被转让商标有关的仍在法律有效期内的许可他人使用、设定担保、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等权利义务事项,不得隐瞒。

4、乙方保证在第 类的商品或服务上没有任何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5、商标转让申请:乙方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与甲方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乙方在中介方收到定金后将该商标注册证正本及相关资料交给甲方,并收取未付转让费用,由甲方办理申请转让登记手续。

6、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该商标的专用权就完全归甲方独占享有,并保证停止使用及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对该商标提出撤销申请,除非合同被解除。

7、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本商标的转让手续。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如因转让人签名笔迹不同或公章不符合导致商标局要求补证,乙方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按商标局要求补证,补证费用由乙方付。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商标转让不成功所带来一切损失。

8、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甲方即享有与该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

9、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甲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10、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中,中介方有义务协助甲乙双方顺利完成商标转让,如果商标转让不成功, 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商标转让的所有费用给甲方,双方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有欺骗行为的, 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改正,并向乙方承担全部转让费用10%的违约金。

2、甲方全额付清转让费后,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改正。并向甲方承担二倍转让费用的违约金。

3、甲方未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转让款的,乙方有权拒绝转让该商标所有权并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已收的费用不再退还,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依法追偿。

4、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七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对方确认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处理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否则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五、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一份

附件:《商标注册证》及相关资料

受让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签约地: 签约地:

日 期: 日 期:

关于商标转让合同篇3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___传真: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___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的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转让合同: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共___件;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___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在本合同签订前,该商标曾与___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___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被许可方。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本合同

第五条描述的类别和商品服务范围;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___中国大陆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___);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___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___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___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商标转让合同篇4

让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有待出让,鉴于乙方需要受让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双方就注册商标转让事宜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条定义

为避免双方理解上的分歧,双方对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1、“注册商标”指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以下所指“商标”,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注册商标)。

2、“让与人”指通过注册.受让等合法方式取得并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受让人”指因经营需要而通过法定受让方式取得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其他(其他需要说明的名词和术语):。

第二条转让商标

1、转让商标的名称:

2、转让商标的申请号/注册号:

3、转让商标的图样:

4、转让商标的类别:

转让商标核定使用商品:

1、转让商标核准注册时间:

转让商标续展日期:

2、转让商标的注册国家/地区:

3、(有/无)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依法须一并转让。

有,则一并转让商标的注册号/申请号为:。

第三条权利保证

1、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之商标系有效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商标,甲方保证有权转让该商标。

2、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之商标未被质押,也无第三人对该商标主张权利。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未就本合同第二条之商标与第三人签订过转让协议,也未就该商标向商标局提出过转让申请。

4、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未就本合同第二条之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过。

如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已将该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使用的,双方约定如下:

(1)甲方须事先将许可方式.期限.地域范围等事宜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将商标转让事宜通知被许可方。

(2)乙方承诺继续履行该商标许可协议,并在取得本合同第二条之商标专用权后,承继甲方因商标许可而创设的权利和义务。

(3)双方其他约定内容:。

第四条费用支付

1、商标转让费总金额为元。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一次性将转让费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如以其他方式支付,可约定如下:。

第五条税费承担

现行法律对执行本合同的相关税费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现行法律未规定具体承担方的,税费承担方式为。

第六条转让手续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将本合同第二条之商标的注册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付乙方,并有义务根据商标法之规定与乙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甲方交付资料的清单:

2、甲方与乙方在共同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时,应相互协助.配合。

3、办理转让手续所需费用的承担约定为。

第七条商品质量保证

1、乙方通过本合同受让取得商标后,有义务保证使用该商标商品的质量。

2、甲方可向乙方提供相关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可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各单。

第八条保密事项

1、双方对合同洽谈及履行过程中获悉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秘密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因一方泄密致使对方经济利益受损的,该方负赔偿责任。

2、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提前解除或履行完毕终止时,各方仍需对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保密事项保密,保密时间双方约定为。

3、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合同一方提供上述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应事先通知合同另一方,并书面提示相关机构注意保密。

第九条禁止性条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条之商标的注册地域内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在该商标的注册地域内,在足以导致消费者混淆的关联商品或服务上,将相同或近似于该商标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继续使用本合同第二条之商标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乙方支付商标转让费的%作为违约金;如商标局已核准转让本合同第二条之商标,乙方得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要求甲方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2、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的,甲方有权拒绝办理商标转让手续,且每逾期日乙方应支付元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已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可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撤回/撤销商标转让申请。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同意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委员会现行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2、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第十三条合同维护

1、合同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2、联系人的职责是负责双方的沟通和协调,其他职责:

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或联系人未履行职责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需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生效。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正本份,副本份;乙方正本份,副本份;用于备案份。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签订时间.地点

1、本合同签订日期为(此日期应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日期一致)。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关于商标转让合同篇5

注册商标权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商标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注册商标名称:

二、商标注册证号:第___号

三、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电焊网;钢丝;铁丝;刺钢丝;金属丝网;普通金属线;铝丝;过滤用金属纱布;普通金属合金丝(除保险丝外);捆扎用金属丝(截止)。

四、商标权转让后,乙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国

五、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六、商标权转让的时间:20__年九月二日

在本协议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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