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秘书 > 合同 >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报告

时间: 新华 合同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报告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报告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报告(通用6篇)】,供你选择借鉴。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报告篇1

姓名:,性别:,年龄:岁,工种、岗位:

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双方因以下第项(只选一项)于年月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

关系:

甲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本证明一式2份,手续完备后,劳动者档案、用人单位各存一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

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报告篇2

编号:______

职工姓名:

年月日与甲方签订的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月工资元人民币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机构各一份。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报告篇3

甲方:

乙方: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因__________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请终止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终止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

二、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不计算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三、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资、奖金、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的社会保险关系﹙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仍在甲方,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有关缴费标准及时间约定如下:

﹙一﹚各年度缴费基数的确定:乙方可根据甘肃省统计局当年7月1日公布的上年度甘肃省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作为当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二﹚缴费费率:养老保险28%、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按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当年费率计算﹚、生育保险0.5%、公共设施建设维护费2%﹙按照747元标准计算﹚。

﹙三﹚缴费标准:缴费标准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费率。

﹙四﹚缴费时间:按照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每年的缴费分为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乙方依照上述标准在当年的5月31日以前缴纳一次﹙核定数额﹚,在11月30日前缴纳一次,两次缴纳的数额等于缴费标准。逾期不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出自动离职处理。

五、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或发生对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六、劳动合同终止期满,乙方愿意回甲方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工作。劳动合同终止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回原单位的,甲方可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七、劳动合同终止期满,乙方若提出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须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时,可以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九、本协议自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甘肃中牧山丹马场总场__X 乙方: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二○__年X月X日 二○__年X月X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报告篇4

甲方:电话:

注册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

(三)乙方应在__年__月__日前到岗。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7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时间为个月,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设计部和市场部签单设计提成为%。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五)其他待遇:每月工作餐补150-200元不等。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第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共5页,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报告篇5

甲 方:李廷忠(文武街100号)

乙 方:张进荣

双方就提前终止经营合同的有关事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乙方原与甲方于20__年7月29日签订的从20__年8月15日至20__年8月15日的文武街100号厂房经营合同提前终止。 合同终止时间为本协议签订日。

二、乙方在签订提前终止合同协议书前,与甲方结清相关费用(租赁费、承包金及保证金等)。

三、在终止合同前,甲方要求乙方结算好乙方所聘员工所有工资,如在终止合同后,有乙方所聘员工来找乙方结算工资,乙方要积极处理,与甲方无关。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签字):

身份证号:4525265

住址:

年 月 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报告篇6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条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年月日

甲方单位(章):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年月日签收时间:年月日

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

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68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