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阅读阅读心得体会
经过一番内心的折磨与挣扎,简爱决定放弃这份爱情,因为罗切斯特的欺骗,因为罗切斯塔还有妻子,因为简爱不能忍受这份爱情里还有看似不平等的瑕疵。简爱悄悄的出走了。在访遍亲戚的这段时光里,简爱也尝试着重新开始,直到有一天,她的潜意识感觉罗切斯特发生了意外,然后不顾一切的跑到庄园里,她的第六感是对的,罗切斯特的妻子纵火,把庄园烧了,而罗切斯特在这场火灾中烙下了残疾,双目也失明了。
就这样,简爱又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同时也给无数在婚姻追求的路上俯首称臣的女子指明了一条正途:干预反抗,敢于追求自由与平等的女孩,最终遇到的也会是愿意尊重你的男子。
名著阅读阅读心得体会篇2
《红楼梦》
自有红楼以来,论者多多,大都对宝黛爱情称颂有加,对宝钗小姐也偶有赞词,独对王熙凤女士视若“最毒妇人心”的典型带表,小子专喜打抱不平,且言上两句。这王熙凤实在是优点多多。
第一:孝敬长辈
象贾府这样的人家是不愁吃不愁穿的,老人也不需要儿孙端茶送水的,所以,孝敬主要的表现就是尽量让老人活得开心一点。老太太在一群儿孙中最喜欢的就是宝玉了,可宝二爷从来就没让她老人家舒心过,正经书是从来不好好念的,三天两头的要摔玉,偶而还“害人”跳跳井,您说,摊上这么个活宝,老太太能开心吗?别的姐妹,也没看见谁有空把老太太逗乐了。倒是凤姐,最能明白老太太的心意,有事没事就能把她逗笑了,凤姐是“财迷”,陪老太太玩牌时总是故意输钱,目的无非是让她开心而已。凤姐有一回过生日,她那个混帐男人居然要拿出剑来追着她砍,您说,她心里多窝火呀!可是,在老太太出面调解后,她也就不吵不闹了。所以,至少比起宝玉以及他的那几个姐妹,凤姐算很孝敬长辈的了。
第二:恪守妇道,嫉恶如仇
凤姐的老公贾琏有个族弟,名叫贾瑞,这人更加混帐。按说贾瑞的爷爷还是教书先生,他本人也读了不少书,可他居然打起了他嫂子---凤姐的主意。这要换了一般的人,说声“no”也就完了,可凤姐是谁呀?她眼里可容不下沙子,对这种狼心狗肺的东东不给点颜色瞧瞧,说不过去呀!报告上级?不行,怎么能让老人操心呢?自己来吧。于是,贾瑞上套,就在大冬天冻了一夜,活该!按说这事就完了吧,可贾瑞大概是冻糊涂了,色心不死,接着来。凤姐可不是好惹的,你还不死心啊?苦头没吃够!于是这回,贾蓉贾蔷一人收了他五十两银子。从此,贾瑞再也不敢往荣国府跑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凤姐对于婚姻是忠诚的,而且她不象一般的女人那样,她能够用自已的力量去惩罚恶人,比只会哭哭啼啼找妇联的人强得多了。
有一次,凤姐的公公---老流氓贾赦看上了老太太的丫环鸳鸯,可他自己又不敢说,于是托她的婆婆邢夫人找到凤姐,希望她去找老太太说。前文说过,凤姐很孝顺啊,自然不能指着贾赦的鼻子大骂:“你这个臭流氓!”可是,她又那么的嫉恶如仇,自然也不能帮他的忙啊!于是,凤姐就展开她的聪明才智,三十六计,躲为上计。最后邢夫人在老太太那碰了一鼻子灰。百善孝为先,老流氓的行为又确实让人不齿,凤姐该怎么做?能有比躲开更好的办法吗?不失孝道,不为非作歹,凤姐,难能可贵呀!
第三:友爱弟妹
有一次,宝玉和那一群姐妹们要开什么诗社,没银子,找管家婆---凤姐拿银子,按理说,荣国府的日子早就过得紧巴巴的了,凤姐不给,也说得过去啊!“再苦也不能苦孩子们”的道理凤姐还是懂得的,二话不说,银子摆上。还有一次,贾环和丫头赌钱输了赖帐,凤姐见到了,把他骂了一顿,出钱替他了帐。从这两件事可以看出,凤姐对弟弟妹妹也是很好的,这样的嫂嫂,没话说。
第四:持家有方
宁国府贾蓉之妻秦可卿去世后,尤氏有病,不能料理丧事,于是凤姐临时转会宁国府,转会期一个月。王总教练上任伊始,一顿板子打了一个老队员先立威,不这样做没人听啊!凤姐的坏名声,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些事得来的吧!可是,这里有矛盾了,手狠,得罪人,手软,难治家。怎么办?没有规沮不成方圆,我先立法,依法可也,不依则罚。凤姐的行为,可与包青天相比了。(抱头,躲,没砸着)同样的不怕得罪人,同样的执法如山。这是别人病了,她代劳,比别人做得好。后来有一回她病了,嘿,她一个人的活要三个人(李纨,探春,宝钗)来干,由此可见,她持家确有一套。
凤姐的坏名声,还有一件事,那就是尤二姐之死。各位请想想,你们的那个他(她)有了另一个人,你会怎么办?哭,闹,是一般的,杀人不至于,愚意度之,杀人之心怕不止一个人会有吧!凤姐也是一个女人,自然也不例外。她视尤二姐为眼中钉,肉中刺完全可以理解,把她放到眼皮底下,对她有些虐待的行为也不算什么吧。(错的可是尤二姐呀,谁让她做二奶的)至于尤二姐自己不堪忍受吞金了,那是她自己干的呀!凤姐又没有杀人!!!
尊敬长辈,爱护弟妹,嫉恶如仇,持家有方,不搞婚外恋,这就是王熙凤。
姐姐妹妹们,不要学什么宝姐姐,林妹妹,学学凤姐姐就对了。
哥哥弟弟们,不要追什么宝姐姐,林妹妹,追追凤姐姐就对了。
名著阅读阅读心得体会篇3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
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名著阅读阅读心得体会篇4
平衡的现象很常见,平衡的图画、平衡的文字、平衡的建筑……天平是平衡的,世界唯有平衡才能稳定,平衡是不可缺少的。事物需要平衡,心理也需要平衡,看见的东西需要平衡,看不见的更缺不了平衡。可是,这种平衡一旦被扭曲,就不再是原先的平衡了。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阿Q的“一精一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阿Q一精一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
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悲痛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畜牲。”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这种一精一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可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当将事忘记,而是应当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
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此刻也有,异常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可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一精一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
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杯具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名著阅读阅读心得体会篇5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应该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名著阅读阅读心得体会篇6
《水浒传》这本书大家并不陌生,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施耐庵根据历史故事写出来的一本小说。
这本书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一场惊心动魄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全过程,作者充分暴露了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残暴,揭露了当时尖锐对立的社会矛盾和官逼民反的残酷现实。
在《水浒传》中,塑造了许多英雄好汉的形象,如: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豹子头-林冲等108个英雄好汉。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花和尚,鲁智深。他原名鲁达,本在渭州小种经略相公手下当差任经略府提辖。在渭州为救弱女子金翠莲,他三拳将镇关西打死,被官府追捕,无奈之下,他被介绍到五台山当和尚,智真长老赐他法号智深。让他也有了安身之处,但他难守清规,于是大闹五台山。智真长老只好让他去投东京汴梁大相国寺安身,于是他在大相寺看守菜园,收服了泼皮,又倒拔垂杨柳,与林冲结拜为兄弟,后来在野猪林救了刺配沧州的林冲,最后上了梁山。
鲁智深的容貌和他的性格完全不同,他长的凶神恶煞,但是却有着爱憎分明,见义勇为、扶危济困,嫉恶如仇,胆大心细的性格特点,这些特点,说明了鲁智深充满了正义感,让人在黑的封建社会中看到了光明。
金圣叹曾经这样评价过鲁智深,鲁达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心地厚实,体格阔大。论粗鲁处,他也有些粗鲁,论精细处,他
赤是精细。然不知何故,看来便有不及武松处。想鲁达已是人中绝顶,若武松真是天神,有大段及不得处。说了鲁达许多的好处,让人敬佩鲁达。
鲁智深是我最敬佩的人物,他充满了正义和能量,是照亮了封建社会的一盏明灯。
名著阅读阅读心得体会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昆虫记》。这本书令我十分着迷,因为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昆虫的世界有那么多的奥秘。
打开这本书,我了解到了昆虫世界的许多神奇有趣的东西:“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松毛虫的信条,它们虽然团结一致,但也有愚蠢的地方,它们被困花盆,只走着重复的路线,不想着开辟一条新的路线,而萤火虫也在法布尔的观察下揭开了神秘的面纱。萤火虫在捕捉猎物时先将猎物麻醉,随后在细嚼慢咽的将它吃掉,黄蜂是昆虫世界中最好的建筑师,却对蜂巢上的阻碍束手无措;螳螂是昆虫界的霸王,可在生命的初期也曾被蚂蚁、蝗虫威胁到生命;被管虫妈妈为了自己的孩子舍弃了自己的衣服,小被管虫也是自出生就做好了久远的打算--为自己做一套新衣服......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要告诉我们:神奇有趣的昆虫世界,是大自然的完美礼物。一切成就都来源于生活中的观察。
有一天,我自己一个人在小区里玩耍,看到一个有趣的情景:一群蚂蚁在搬运东西。在他们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有一个小坑,但是蚂蚁们不畏艰险,还是回到了家。我一看便来了兴趣,决定给他们增加一些难度,我将水倒在了坑里,形成了一个小水坑。这时,又有蚂蚁回来了,当它们看到前面有一条“河”时,犹豫了一下,便有蚂蚁冲了进去,但不幸的是他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就淹死在半路上。不过最后,它们还是通过另一种方法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观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只要处处留心,你总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
名著阅读阅读心得体会篇8
寒假里,我最喜欢做的事莫过于读《昆虫记》了,读完后,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的描写,有时还会翻到其中的章节再进行欣赏,我的心中会泛起一阵阵波澜。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大现身手,连那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最好最独特的一面:天生的攀岩家——狼蛛、“伪素食者”——蝈蝈儿、黑肚皮的塔蓝图拉毒蛛、装死的黑歩甲、吃枯露菌的甲虫、南美潘帕斯草原的食粪虫……这些小生灵在法布尔的笔下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描写隧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他曾经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后代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昆虫记》这本书是我看过的千千万万本书里印象最深刻的书,它让我了解昆虫,更让我了解生命。
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有人类杰出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一部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的书。一人竟能一生为昆虫写书,这可真是个奇迹。《昆虫记》在法布尔的笔下,让我觉得昆虫就是我,我就是昆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