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合同是指承包商为将工程承包合同中某些专业工程施工交由另一承包商(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合同。对于装修工程分包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工程分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装修工程分包合同范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合同法”及国家和分包商兹委托承包商承担由分包商承包的 精装修工程中 的精装修工程人工费分包工程。承包商确认已考察了现场,并充分理解了设计方的设计意图、业主的使用要求和甲方的进度、质量要求。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
1. 定义
1.1 “业主”系指
1.2 “设计方”系指
1.3 “监理”系指
1.4 “总包”系指
1.5 “分包商”系指深圳市波斯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6 “承包商”系指
1.7 “本工程”系指
1.8 “本合同”系指分包商和承包商(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定的合同文本中,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质量要求、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书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9 “分包”系指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须向分包商提供的符合合同要求的精装修工程的人工费分包。
1.10 “本分包工程”系指
2. 合同语言
2.1 合同文件以中文为准。
3. 计量单位
3.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本分包工程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 文件传递
4.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信函、传真或电传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5. 合同文件
5.1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5.1.1 合同条款
5.1.2 往来信函(包括设计变更、洽商等)
5.1.3 技术规范、图纸和设计资料
5.2 按照上述条款,合同的各种文件应认为是相互解释的。如有意义含糊或分歧之处,按照上述条款合同文件的次序解释。
6. 人工费单价及施工范围:人工费单价见附表;施工范围: 。
7. 合同价格
7.1 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元):①按实际发生用工结算;②合同价。
7.2 合同质保金:10%。
7.3 除非由分包商提出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图纸等设计依据方面的变更,否则本合同的人工费单价不予调整。
7.4 本合同的人工费单价被认为是固定不变的,包括:工伤保险费、劳动保险费、管理费、食宿费、工人差旅费等。
8. 支付方式
8.1 承包商须在每月5号前向分包商提交上月完工工程量表、人工费付款申请书及上月工人工资表,供分包商项目部及公司审批。工人工资按该工人用工合同单价及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含加班工时),出勤天数以打卡为准,并经项目部主管经理批准确认。
8.2 分包商按每月审批的人工费付款申请书金额的85%支付给承包商。其中工人工资按审批确认的工人工资表金额直接由分包商支付到工人工资卡中,剩余的人工费直接付到承包商指定账号或工资卡中, 工程竣工验收后再付5%。
8.3 分包商在工程总体竣工验收、结算一年后,付清10%质保金。
8.4 分包商在收到付款申请书,并审核无误后25天内支付款项。
9. 承包商的工作和责任
9.1 根据设计方提供的技术规范及图纸,按照分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人力、施工工具完成 精装修工程的人工分包工程。
9.2 保证施工进度、保证现场合格工人数量满足分包商施工计划要求和临时应急赶工要求。若满足不了,应及时汇报给分包商,否则,每虚报壹名工人,每工人每日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影响工期的损失(包括分包商因此临时调整计划,重新调入其它队伍而增加的费用)。
9.3 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业主、监理、总包和分包商的要求,并且通过监理验收合格。
9.4 保证按分包商要求完成各项工程返工、竣工整改工作,否则分包商有权另行安排队伍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返工、整改费用加倍从结算中扣除。
9.5 承包商须根据采购的时间需要,按项目部要求的提前时间,提前书面呈报自己施工范围内的材料要求计划;根据施工现场的尺寸,及时提供外加工面材的加工尺寸及加工图,保证不影响采购订货。
9.6 工人每天排队打卡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应着公司统一工服,服从分包商文明施工统一管理,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材料按分包商指定位置统一堆放整齐。
9.7 承包商负责人必须配合分包商每月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漏报或拖欠工人工资、奖金及加班工资,否则,由承包商承担相关责任。
9.8 按时支付工人加班工资、奖金,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拖欠工人加班工资、奖金,负责缴付工人的各种保险费用,并对工人的自身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9.9 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保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无工伤事故、无事故隐患。如果工人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责任及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9.10 按分包商要求做好各项质量、安全检查和上岗前培训工作,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9.11 充分考虑到垂直运输的难度的对施工工期的影响,垂直运输不成为承包商工期延误的理由。
9.12 负责临电一级箱以后二级箱、三级箱的线路安装及保管工作,损坏则赔偿相应损失的50%。
9.13 如果分包商现有的三级箱数量不能满足承包商现场需要,额外需要三级箱由承包商自行提供,且标准必须与分包商提供之三级箱一致,并将新产品合格证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4 负责楼层正常照明线路的架设工作。
9.15 自行供应电焊机二次空载保护器,并将合格证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6 自行提供现场需用之安全带、安全网、移动操作平台,且必需是合格产品,并将合格证明提交分包商保管。
9.17 自行提供施工、消防两用的储水油桶和分支管路、角铁架阀门,自备电焊、动火、油漆、木工移动用灭火器。
9.18 负责对分包商提供的临时供电系统的设备、材料进行保管和维护,如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9.19 负责对本层的灭火器进行保管和维护,如损坏或者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9.20 按分包商要求登记和缴纳工地出入证押金和安全帽押金,如果出入证或安全帽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9.21 保护好自己与其它分包的成品或半成品,因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不善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9.22 保护好运送到现场的材料和机具设备,如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50%。
9.23 如果因承包商的原因使分包商受到总包、监理或业主的罚款和批评,该项罚款由分包商行使罚款和处罚的权利,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
9.24 以洪涛公司一分子自居,对外展示洪涛公司的良好形象和风尚,约束自身言行举止,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都不得有任何打架、斗殴、聚赌、随地大小便的行为,更不能口出脏话。违规者,轻者罚款50元,重者除名。
9.25 与其他承包商友好共处。如果与其他承包商之间出现矛盾,坚决服从分包商的管理与决策。
9.26 承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鼓动、聚集工人闹事或者罢工。如因承包商拖欠工人工资或其他承包商与工人之间的纠纷而发生工人罢工或者闹事等情况,承包商将承担由此对洪涛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9.27 服从分包商的一切指令,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要求、质量要求、整改要求、罚款通知等。
9.28 合同条款规定的其它事项。
9.29 承包商必须服从分包商根据合同条件发出的各项指令。
9.30 遵守国家的法律或法规,根据法律或法规制定的任何法律文件、规定或命令。
9.31 遵守对本工程施工具有任何管辖权的机构的任何规章、附则及其所发出的一切通知要求。
10. 分包商的工作和责任
10.1 向承包商提供详细的设计规范要求、图纸、施工进度计划,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承包商或者下达指令。
10.2 监督承包商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生产、临水临电设施等。
10.3 按照合同条件与承包商一起验收工程质量,并签署有关文件。
10.4 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每月直接发放工人工资。
10.5 根据工程需要,对承包商发布包括变更指令在内的各种指令。
10.6 提供临时供电系统的设备、材料,包括一、二级箱和第一批三级箱。
10.7 提供临电一级箱之前的缆线架设安装工作。
10.8 负责供水干管和水泵系统的施工、管理。
10.9 提供每一层的通道照明设施。
10.10 提供每一层的灭火器(于固定位置)。
10.11 统一为进场工人购置安全帽,办理出入证件。
10.12 提供现场和各种警示牌、主要机具操作规范牌。
10.13 合同条款规定的其它工作事项。
10.14 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或法规,根据法律或法规制定的任何法律文件、规定或命令。
11. 施工进度计划
11.1 施工进度计划详见附件二。
11.2 承包商必须按照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承包商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各施工阶段的进度和质量按分包商要求完成,及时增补相应工种的工人数量,保证施工进度。
12. 验收
12.1 分包商按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且书面签证,承包商须提前三天通知分包商安排验收事宜。
12.2 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分包商自检后,通知监理验收,全部合格后进行总结算。
13. 发现缺陷的处理
13.1 承包商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而返工或整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并计算由此引致的工期延误。承包商必须立即按分包商要求完成返工和整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14. 施工进度延误与核定损失额
14.1 承包商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而返工或整改,由此导致分包商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14.2 承包商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商可将本分包工程交予其他承包商完成,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14.3 因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分包商总体工程竣工延期,每延期一天,罚款人民币二万元,不设上限。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事故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可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政府政策变动、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在本分包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的确定以业主的最终指令和文件为准。
15.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取得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 违约及终止合同
16.1 上述由承包商承担的费用由分包商从将要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项中扣除。
16.2 承包商收到分包商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4天内(或经分包商书面确认的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分包商可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6.2.1 如果承包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分包商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本分包工程。
16.2.2 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6.3 一旦分包商根据第16.2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分包商可以选择其他承包商继续完成本分包工程,承包商应承担分包商因此造成的损失和额外费用。未中止部分的合同应由承包商继续完成。
16.4 由于承包商违约所造成的分包商的相关损失及费用,分包商将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扣除。
16.5 如承包商拒绝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分包商可中止支付工程款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和问题。
17. 分包商终止合同
17.1 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施工进度问题和其它违反合同事宜,承包商不能履约,分包商可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的范围,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分包商(公章):
分包商代表(签字):日期:
18. 仲裁 承包商(公章): 承包商代表(签字): 日期
18.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过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18.2 合同争端的仲裁应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
18.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8.4 除另有约定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20. 合同生效及其他
20.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0.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装修工程分包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 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质量等级: 。
1.7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 元。 金额大写: 。
第2条 双方责任
2.1 甲方责任
2.1.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
2.1.2 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负责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监督工作。
2.1.3 负责与政府各部门、业主、总包的协调工作。
2.1.4 负责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联系确认工作。
2.1.5 负责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组织技术及安全交底。
2.1.6 负责工程质检、报验、验收等工作。
2.1.7 如果乙方工程质量、进度严重不满足业主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 乙方责任
2.2.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
2.2.2 负责保质、保量、按期的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经营、生产、技术、财务管理。遵守甲方对项目管理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项程序。
2.2.3 负责协助甲方提供质检、报验、验收等基础资料。
2.2.4 要加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凡达不到标准的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2.5 严格按照《 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要求施工,如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2.2.6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p副标题e
2.2.7 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2.2.8 负责甲供材料的装卸、施工现场的搬运等工作。
2.2.9 负责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有效、有序的调配劳动力,如出现劳动力短缺和窝工现象,责任由乙方承担。
2.2.10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3条 工期
3.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1.1 重大设计变更;
3.1.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1.3 不可抗力;
3.1.4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3.1.5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2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4条 工程质量。
4.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 。
4.2 违约责任。
4.2.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4.2.2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2.3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
第5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第6条 费用计算和划分
6.1 人工单价 元/工日;
6.2 各费用划分:详见《附件 》;
6.3 工程量:由图纸和定额计算规则确定用工量及材料用量;
6.5 补充定额应报甲方确认,方可执行。
第7条 工程款支付。
7.1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7.2 工程进度款按审定的月完成工作量支付。支付比例另定。
第8条 材料供应。
8.1 本工程项目装修的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包括:
8.2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物资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8.3 如因使用不当或由于返工造成的材料超计划用量的,由乙方承 担。
8.4 辅助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乙方应按北京市相关规定选用环保型材料,当价格超出定额单价时,应报甲方确认,未经确认不得作为结算价格。其中主要辅材进场应提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第9条 竣工决算。
9.1 工程结算办法:
9.2 工程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及约定的工程结算办法,由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第10 条 保修。
10.1 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
10.2 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抵押金为工程结算金额的 。在结算时扣除,待保修期满后按保修合同条款规定返还乙方。
第11 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11.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决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 招标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涉及的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复述条款按本协议执行。
第12条 合同份数。
12.1 本合同正本 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12.2 本合同副本 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分包合同范文三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概况
1、 施工地点:
2、 承包方式:
3、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向施工方提供全套的施工图纸,并到现场做技术交底、对乙方的工程进行分期验收。
(2)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3)按照合同条款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配、严格按照施工管理条例进行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
(2)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防护,各工种所造成的垃圾每日自清。
(3)施工中注意安全,如出现事故
(4)乙方必须严守公司机密、协调好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四、工程期限
1、本工程于20 年 月 日开工至20 年 月 日竣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工,不可拖延工期,每拖一天,罚款 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照明等影响进场施工。
(2)施工中停电、停水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暂估工程总价为: 元,各项具体单价见《施工单价明细表》(工程总价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预付乙方工人生活费,不超过总价款的60%,项目经甲方与业主共同验收合格后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5%,留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付清 (质保期以总包合同质保期为准)成都坤仪装饰有限公司
六、材料
施工中,乙方必须及时和公司保持联系以确保材料供应。杜绝材料浪费,施工现场材料码放整齐。要求做到“谁做谁放、随做随清”
七、质量保证
1、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达到合格要求;
2、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3、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经检查定位不合格,须返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返工造成工期拖延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负全责、此工程须经甲方与业主共同验收合格后才为交工。在本工程保质期内,如因乙方施工质量所造成的原因,乙方将在48小时内无偿维修,超出48小时,将由公司派人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在保证金内扣除,其他维修则乙方收取一定费用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所有民工均应经安全培训和教育,并掌握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质量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范”操作程序的要求施工,遵章守纪,严禁违章、违规操作,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2、工作时,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的,每被发现一人/次,扣罚乙方组内工资50元。上班时间禁止吸烟,树立防火意识。严禁酒后作业,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清退
3、在工作时,应时刻提高自身安全保护意识,注意安全,在安全前提下和生产作业。所有工人在工地内,在没有违章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的,1500元医药费以下的由乙方组内负责,1500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各负一半责任。另外,甲方没有误工费补偿,特提醒各劳务队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严格控制用电设施:乱接电罚款100元,私自使用项目部禁止使用的电器被罚款所用电量的双倍价款。
5、乙方的特殊工种和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持久有效的上岗证。
6、乙方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并设兼职安全员,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进驻施工现场后制定创建立文明安全工地计划,乙方还应积极配合甲方及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否则项目部安排整改,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纪律制度
1、所有在工地的工人一律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与指挥,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不听从指挥的工人,处以罚款50元/人次或清退出工地。如果班组长不执行施工员命令或施工途中翻吊价格的,未完成本项目工种内容要求结算的,对下属闹事工人不理不问不清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在本工地的施工资格,并按该班组已完成(达合格标准)的工程量70%结算工资,余额不再支付,作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本工地内不得有偷窃、赌博、酗洒、打架行为,特别是不同班组在施工时相互不得发生冲突或群斗行为,如有此行为发生,双方均先各罚款1000元,经查清责任后再作严重处理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成都坤仪装饰有限公司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带竣工后,结清工程款
合同终止。
附件
附件附件
附件 1、《工程施工图纸》
2、《施工单价明细表》
甲方:成都坤仪装饰有限公司
成都坤仪装饰有限公司成都坤仪装饰有限公司
成都坤仪装饰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章:年 月 乙方: 日
看了装修工程分包合同
